【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】为加强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,提高资产使用效率,保障资产安全完整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旨在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、登记、使用、维护、处置等全过程管理,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。
一、管理原则
1. 统一管理,分级负责:固定资产实行统一归口管理,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。
2. 权责清晰,责任到人:明确资产使用人、保管人及管理人员的职责。
3. 厉行节约,合理配置:坚持“先审批、后采购”的原则,避免重复购置与浪费。
4. 动态监管,定期清查:建立资产台账,定期进行盘点与核查,确保账实相符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属于固定资产范畴的资产,包括但不限于:
- 房屋及建筑物
- 机器设备
- 运输工具
- 办公设备
- 电子设备
- 图书资料
- 其他经认定的固定资产
三、管理流程
管理环节 | 内容说明 |
资产购置 | 需填写《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》,经审批后方可采购,采购完成后办理入库手续。 |
资产登记 | 所有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编号登记,建立实物台账,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。 |
资产使用 | 使用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,确保资产安全使用,不得私自转借或外借。 |
资产维护 | 定期检查、保养,发现损坏及时报修,保持资产良好状态。 |
资产调拨 | 跨部门调拨需填写《资产调拨单》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。 |
资产报废 | 达到使用年限或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,须经评估后办理报废手续。 |
资产清查 | 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资产清查,核对账目与实物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 |
四、责任与监督
1. 资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统筹管理与日常监督。
2. 财务部负责资产价值核算与账务处理。
3. 使用部门应配合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。
4. 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或损失的,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五、附则
1.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2.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3. 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。
通过严格执行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,能够有效提升资产管理水平,保障资产安全,促进资源合理利用,为单位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