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在唯物辩证法看来,水果同苹果、梨、香蕉、桃子等的关系属于( )P39】在唯物辩证法中,事物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来体现的。题目“在唯物辩证法看来,水果同苹果、梨、香蕉、桃子等的关系属于( )P39”考查的是对整体与部分、共性与个性之间关系的理解。
一、知识点总结
在唯物辩证法中,“水果” 是一个总体概念,而“苹果、梨、香蕉、桃子” 则是具体的个别事物。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为:
- “水果”是共性(一般),代表所有可食用的果实类植物;
- “苹果、梨、香蕉、桃子”是个性(个别),是具体存在的水果种类。
因此,这种关系属于共性与个性的关系,也称为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。
二、答案解析表
问题 | 答案 | 解析 |
题目 |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,水果同苹果、梨、香蕉、桃子等的关系属于( ) | —— |
正确选项 | 共性与个性的关系(或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) | 水果是共性,苹果、梨等是个性;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,通过个性表现出来 |
考察点 | 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关系 | 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区别 |
相关理论 |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| 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,特殊性又受普遍性指导 |
三、延伸思考
在实际生活中,我们常常会遇到类似的问题:比如“动物”与“猫、狗、狮子”的关系,“车”与“汽车、自行车、电动车”的关系等。这些都体现了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。
唯物辩证法强调,不能孤立地看待事物,而应从整体与部分、普遍与特殊的联系中去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。这种思维方式不仅适用于哲学领域,在科学研究、社会管理、日常决策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四、小结
综上所述,“水果”与“苹果、梨、香蕉、桃子”之间的关系,在唯物辩证法中属于共性与个性的关系。这一关系反映了事物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辩证统一,是理解事物本质的重要方法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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